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的通知

 

皖财购〔20201668

  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经信局,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下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2 号)自 2020 12 31日起废止。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 12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