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 的政策解读
近日,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委《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要求,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皖公管联办〔2021〕2号)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省发展改革委公管办经广泛听取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各方交易主体,以及有关行业协会意见建议基础上,起草形成《意见》,充分征求各市、省有关单位,以及委内有关处室单位意见和社会公众意见后,经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以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主要考虑和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夯实交易前基础工作、提升交易中服务效能、强化交易后履约管理等3方面13项重点任务。
第一部分是夯实交易前基础工作。从加强交易计划管理、规范交易文件编制、及时处理异议质疑、强化中介机构管理、严格专家培训管理、加强行业监督指导等6方面,对扎实做好交易活动前的各项基础工作作出明确要求。
第二部分是提升交易中服务效能。从完善平台系统功能、精简办事服务流程、优化交易平台服务、推进服务事项评价等4方面,要求各地持续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建设,精简办事流程和环节,强化平台服务评价,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服务质量。
第三部分是强化交易后履约管理。从强化项目履约管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快推进智慧监管等3方面,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大履约管理力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