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保障房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建议
蚌公共资源局〔2020〕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分中心,各代理机构:
为做好保障房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实现保障房项目招标充分竞争,最大程度推进项目交易顺利开展,结合近年来保障房项目招标中的异议、投诉、举报问题,现对有关保障房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提出以下建议,蚌埠市三县保障房项目招标可以参照执行。
一、保障房项目招标要求
保障房项目可以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招标,也可以采用施工总承包招标,具体招标的范围、内容、规模由招标单位按相关规定确定,保障房项目采用PPP模式招标的要求另行确定。
单个保障房项目招标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万㎡,超过20万㎡的项目应当合理划分标段,每个标段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万㎡。
二、EPC工程总承包类保障房项目招标文件
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应当允许联合体投标。保障房项目采用EPC模式招标,招标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的投资、规模等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资质管理规定,编制投标单位资质。招标单位不得设置与项目无关的资质要求,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
2、业绩要求:对项目业绩要求可以从造价、面积、层数等方面进行约定,具体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但不得超过招标项目规模的50%,对层数要求不得超过招标项目的最高层数。对勘察、设计、施工业绩应分别提出要求,鼓励具有勘察、设计、施工一体业绩或部分一体业绩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但不得强制要求投标单位同时具有勘察、设计、施工内容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
3、评标办法:
①EPC工程总承包招标优先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建议技术资信评审30%—40%,商务报价评审占60%—70%。
②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法的,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局《关于招标采购项目两阶段评标法的释义》(蚌公共资源局〔2019〕94号)文件执行。
4、技术资信评分的设置(满分100分):技术资信评审可以对投标单位的方案、业绩、荣誉等因素进行评审,其中方案评审不超过20分,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经理业绩和荣誉评审不超过30分。
方案评审,可以对投标单位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质量、工期保证措施、设计大纲等因素进行评审。
对施工企业业绩评审不超过4个,对施工经理业绩评审不超过3个,其中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业绩在评审时给予基本分,基本分应为该项业绩评审分值的50%—60%,增加的业绩评审分值应按照数量平均给分。
对施工企业国家级和省级荣誉评审不超过4个,对施工经理国家级和省级荣誉评审不超过3个,荣誉评审按照评审要求的数量平均给分,不得设置过高、过量的荣誉评分内容,不得对获得荣誉的项目规模进行限制。对优质工程奖进行评分,应当与招标项目质量目标相匹配,招标项目未要求达到市优质工程的,不得对投标单位市优质工程及以上奖项进行评分;未要求达到省优质工程的,不得对投标单位省优质工程及以上奖项进行评分;未要求达到国家优质工程的,不得对投标单位国家优质工程奖项评分。
5、商务报价评审(满分100分):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费不超过20元/㎡的,可以不进行竞争;设计费超过20元/㎡的,应当对设计费进行竞争评审,评审分值不少于20分。施工报价评审不少于70分,可以采用以下其中一种方法:
①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即下浮最大的有效投标报价)为满分,每比最低报价差1%(不足1%按1%计取)扣1分。因最低报价费率过低导致次低报价费率投标人商务标得分与最低报价费率投标人商务标得分相差20分及以上时,最低报价费率的投标人工程施工部分商务标按0分计。
②计算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C,B=C×(1+招标人现场随机抽取下浮修正系数 K)。K范围为15%、20%、2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B时,得满分;投标报价比B每高1%,扣0.5分;投标报价比B值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
③计算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C,B=C+招标人现场随机抽取下浮系数 K。K 范围为1.5%、2.5%、3.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B 时,得满分;投标报价比B每高1%,扣0.5分;投标报价比B值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
三、施工总承包类保障房项目招标文件
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项目可以允许联合体投标。保障房项目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招标,建设招标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的投资、规模等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资质管理规定,编制投标单位资质。招标单位不得设置与项目无关的资质要求,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
2、业绩要求:对业绩要求可以从造价、面积、层数等方面进行约定,具体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但不得超过招标项目规模的50%,对层数要求不得超过招标项目的最高层数。
3、评标办法:施工总承包招标优先采用两阶段评标法,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局《关于招标采购项目两阶段评标法的释义》(蚌公共资源局〔2019〕94号)文件执行。
4、技术资信评分的设置(满分100分):技术资信评审可以对投标单位的方案、业绩、荣誉等因素进行评审。其中方案评审不超过20分,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和荣誉评审不超过30分。
方案评审,可以对投标单位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质量、工期保证措施等因素进行评审。
对企业业绩评审不超过4个,对项目经理业绩评审不超过3个,其中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业绩在评审时给予基本分,基本分为该项业绩评审分值的50%—60%,增加的业绩按照数量平均给分。
对企业国家级和省级荣誉评审不超过4个,对项目经理国家级和省级荣誉评审不超过3个,荣誉评审按照评审要求的数量平均给分,不得设置过高、过量的荣誉评分内容,不得对获得荣誉的项目规模进行限制。对优质工程奖进行评分,应当与招标项目质量要求相匹配,招标项目未要求达到市优质工程的,不得对投标单位市优质工程及以上奖项进行评分;未要求达到省优质工程的,不得对投标单位省优质工程及以上奖项进行评分;未要求达到国家优质工程的,不得对投标单位国家优质工程奖项评分。
5、商务报价评审:施工总承包项目,商务报价评审可以采用以下其中一种方法:
①最低投标价法,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②对商务报价进行评审打分,具体评分办法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按照商务报价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③计算投标单位商务报价算术平均值并下浮一定比例后作为合理价,合理低价C=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B×(1-下浮率λ)(控制价在预算的基础上已经下浮的λ从3%、4%、5%、6%中抽取,控制价在预算的基础上没有下浮的λ从6%、8%、10%、12%中抽取),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合理低价,按照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四、保障房项目投标人员履约要求
项目经理(施工经理)除被限制人身自由、重大疾病、退休、死亡等不能正常履职外,主体工程完成前原则上不得变更。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核心技术管理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在主体工程完成前,变更人数总量不得超过20%。
五、鼓励投标单位积极参与蚌埠地方建设发展
鼓励投标单位积极参与蚌埠地方建设发展,鼓励招标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单位承诺项目履约过程中产生的建筑业产值及税收全部反馈项目所在地区,用于保障该项目收支平衡的,以及投标单位承诺积极参与地方发展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并提供切实可行的措施,可以在技术资信评审时,给予适当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2020年2月24日
报送:郑东涛常务副市长、毛大忠副秘书长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