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评标评审专家管理工作的通知
皖公管办〔2017〕18号
各市公管局(办),省有关行业监管办:
近期,我办会同省有关行业监管办对各市报送的新一批拟入库专家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发现不符合入库条件的107人(详见附件1)、申报专业与实际情况不匹配的575人(详见附件2)。为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强化专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6〕56号)要求,切实履行初审职责,严把专家入库初审关口,杜绝再次出现报送不合格人员以及专业不匹配等问题。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的通知》(皖发改公管〔2017〕75号)的规定,切实履行专家日常考评职责,做到应罚尽罚、应奖尽奖、奖罚分明。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相关要求对评标评审专家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出处罚,处罚决定原则上不允许提前修复。
四、各单位在发布评标评审专家的处罚、奖励决定或通报时,须注明专家所在单位名称,实时推送至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和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并抄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行业协会及专家所在单位。
五、评标评审专家处罚期满后,相关信息应自动转入网站后台管理。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